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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共四同”聚合力 “财审联动”增效能

发布时间:2024-11-20

 

“四共四同”聚合力 “财审联动”增效能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委创新“四共四同”常态化“财审”协作联动机制,促进财审监督贯通融合,取得一定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我们坚持站高看点,聚焦中心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头版头条”抓创新。
  一是把制度创新作为践行深化改革精神的务实之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要求,精准聚焦“完善监督体系、增强有效监督”上寻找着力点,大胆探索创新,两年来,已经推出了包括财审协同监督、“四个提前”审查机制、经济运行观察点等制度创新成果。
  二是把制度创新作为践行创新型机关建设的实际行动。市、区两级人大始终把加强创新型机关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主题活动,引领市区各级人大在“正确监督、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上走深走实。财经工委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收获,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宿豫生动实践。
  三是把“财审联动”作为践行贯通协同理念的创新之举。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理念,结合实际,我委从3月份以来,就启动财审监督协同创新,5月份到苏州市相城区和嘉兴市秀洲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坚持边实践边创新,统筹推进人大财经与审计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有效释放“1+1>2”的监督聚合效应。
  二、聚焦四共四同,增强经济监督的针对性。
  创新实践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优势互补、联合共享原则,以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了以“四共四同”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
  一是年度计划共商,监督重点同题。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注重加强沟通,确保在监督重点事项上同向同题。区审计局在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之前,征求财经工委的意见,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以书面函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商监督的重点内容,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相衔接,编排“年度协同监督重点事项清单”,指导协同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信息资源共享,监督支持同步。围绕年度协同监督事项,双方分别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根据工作需要商请提供专项监督成果材料,扎口管理、全面对接。具体监督中,财经工委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关注经济领域的事项,归纳整理后向区审计局反馈,区审计局酌情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储备事项。区审计局根据财经工委的需要,定期提供相关资料,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供支持。在人大监督和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相互借鉴,作为制定监督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参考。
  三是工作成果共用,监督行动同向。根据年度监督计划,对联合监督对象可并行开展监督工作。财经工委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开展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依据。财经工委在专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交区审计局分析研判,视情纳入审计项目,对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以适当形式报告区委,放大协同监督效应。
  四是问题整改共抓,监督质效同升。双方开展突出问题整改联合攻坚。区审计局开展整改情况预评估,提出整改滞后的问题清单,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项或“嵌入式”方式开展调研视察,综合运用听取报告、询问质询等法定监督方式,精准有力推动疑难复杂问题整改,并视情对责任单位整改实绩开展满意度测评。区审计局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附带问题清单中涉及经济领域的重点事项纳入审计关注内容,采取审计监督措施,促进人大交办问题彻改。
  三、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创新赋能的有效性。
  今年以来,通过制度实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实现重点监督同题。今年元月份,双方通过座谈交流方式加强沟通协商,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有效衔接,经济领域监督重点更加聚焦、时间节点安排有序,促进人大财经与审计监督“双向奔赴”。
  二是实现监督贯通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针对人大监督资源短缺、力量薄弱的问题,聘请了区审计局业务骨干为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今年联合开展了国企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撰写了《关于调研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监督专报”形式呈报区政府,徐源区长高度重视、作出批示,提升了闲置资产盘活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实现问题整改提质。今年以来,通过专题调研、会办督办等方式联合开展疑难复杂问题整改,有效推进审计查出的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民生资金等四个方面16个问题的整改。
  下一步,双方将深化协同联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努力把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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