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 护航新质 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0
探索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是服务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为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人大实践,今年以来,区人大环城工委紧盯全区“营商环境突破年”主题,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政务营商环境两条主线,选择在10家人大代表企业中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精准收集损害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将监督触角向前沿下沉、向基层延伸、向现场推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生产生活在一线的优势,以监督“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保驾护航新质生产力行稳致远。一、构建高位统筹机制,织密营商环境“监测网”。
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工委主任为成员的营商环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环城工委主任兼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统筹联络、信息收集、集中交办、跟进落实等具体事项,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构建监测网络。从“三大园区”中选取10家代表性企业,授牌设立10个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将监督“探头”架在市场主体身边,各监测点选取5名综合素质高、履职意识强、富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每个监测点建立线下“现场投”和线上“码上提”两个平台,用于收集惠企政策兑现、政务服务、市场管理、监管执法等10个方面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企业业主通过现场书写投递、电话或一键扫码即可反映问题、献言献策。明确办理流程。积极打造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流程和处置办法,5名监督员及时收集“三大园区”内企业关心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每月向区人大联络员反馈问题。区人大联络员收到监测点监督员反馈问题建议,分门别类、总结梳理。针对联络员整理的营商环境问题建议,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集中交办至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到营商环境监测点和有关企业。
二、构建快速响应机制,打通顽疾整治“快车道”。
建立问题清单。各监测点努力变被动为主动,围绕监测重点的10个方面,主动采用上门走访、问卷调查、集中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反映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建议和诉求,确保企业办事“有门”、纾困“有路”。对于各监测点收集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由驻企联络员集中收集汇总,及时上报区人大联络员,再进行分类梳理,按照职能部门的各自权限,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为精准交办整改奠定坚实基础。印发交办清单。对各监测点上报的问题,及时进行综合评估、分类处置,召开专题交办会,印发交办清单,第一时间移交给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督促对准“病灶”,开出“药方”,迅速整改销号,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到有件必交、限时办结、完事反馈,确保监测点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全部“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共开出问题清单5张,涉及“监10条”中的3条,区政府相关部门主动“领单”“办单”,截至目前,5张问题清单完成整改销号。反馈整改清单。在规定时限内收到承办单位营商环境监测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适时组织问题反映企业、相关人大代表,对营商环境问题清单销号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逐条核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对于营商环境问题清单销号彻底的,书面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下发办结清单;对于营商环境问题清单销号不彻底的,需要进一步落实的,下发督查整改清单,发回原办理单位继续办理,坚决做到营商环境问题不落实不过关、问题清单不销号不罢手。
三、构建跟踪反馈机制,筑牢营商环境“防火墙”。
健全监测点工作运行制度。建立亮牌公示机制,在监测点企业加挂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标识牌,并张贴“二维码+电话”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卡,公示举报电话和信息反映渠道。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区人大联络员每月与驻企联络员电话联系一次,主动了解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到监测点走访一次,听取监测点对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每季度召开监测联席会议,围绕提升机关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座谈。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监测点、联络员反映的问题,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对投诉事项推动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对求助事项,积极协调解决;对建议事项,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常态化、长期性机制,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建立问题分类处置办法。为保障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营商环境监测点工作职责、运行规则与工作流程。明确“人大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各专工委主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属地解决、转交区级部门解决、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解决”的分层分类建议处理办法,以及“每季度报送一次监测信息、每半年一次调研评估”的工作任务,着力打好多主体联动的“组合拳”。构建协商解决问题举措。在创新建立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员制度的基础之上,还探索运用“1+1+N”机制协商解决营商环境中的问题,即每2个监测点由1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1个专工委负责,N个行业部门专职负责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并按照“服务零距离、帮办手把手”要求,建立月收集、季会办工作制度,制定“点对点”动态监督清单,实施“靶向化”纠治,确保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全部解决在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