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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26

 

         4月26日下午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袁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区重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关于优化完善“向人民汇报 请代表评议”活动的工作方案》《关于项目化推进“‘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代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职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袁恒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按照2022年工作安排,妥善有序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目标。针对本次会议听取审议的各项工作报告,一要认真抓好相关议题的跟进落实。二要聚焦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即将开展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督促审议意见落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宿豫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要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拓展现有成果和经验做法,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四个宿豫”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要围绕疫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克服困难与不足,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袁恒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照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中的各项要求,做到依法依范规范履职。一要继续严格落实重点审议发言制度,聚焦会议议题、积极发言,切实审议发言质量。本次会议通过的《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抓好具体落实,让制度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效能。 

       袁恒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主题活动,按照《关于项目化推进“‘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代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以“一化三促”深入开展“‘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代表主题活动。一要抓住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认领调研课题,形成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或调研报告。二要立足自身岗位,聚焦“四化”同步、“五大攻坚”行动,认领攻坚任务。三要认真研究各级人大排定的监督选题,结合自身行业优势,通过参加各类监督活动,以督促改、以改见效。各乡镇街道人大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系动员选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积极投身主题活动,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四个宿豫”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彩、张秀梅、高维杰、王坤参加会议。副区长唐善林,区法院院长冯莉,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区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兼职委员和专家组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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