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权力杂志宣传宿豫人大——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4
9月12日,人民与权力杂志公众号刊登了《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宣传宿豫区人大常委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相关经验做法。

全文如下:
搭建平台,织密营商环境“监测网”。做好营商环境监测,搭建平台载体是关键。为此,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在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根据辖区代表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精心布局,从“三大园区”中选取有代表性的10家企业,授牌设立10个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各监测点选取5名综合素质高、履职意识强、富有责任心的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具体负责监测工作。每个监测点建立线下“现场投”和线上“码上提”两个平台,用于收集惠企政策兑现、政务服务、市场管理、监管执法等10个方面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企业业主通过现场书写投递、电话或一键扫码即可反映问题、献言献策。
针对问题找准症结,是精准监督的前提。区人大常委深入区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局等职能部门走访调研,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并以《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2024年宿豫区优化营商环境承诺100条》为准绳,明确“市场管理是否规范、政务服务是否高效、要素支撑是否有力、发展环境是否安定、社会配套是否暖心、吃拿卡要是否存在”等监测重点。
“在调研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在代表企业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的暂行办法》,主要围绕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五大环境’加强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坤说:“从优化营商环境承诺100条中,选定重点形成‘监10条’,拟定监测清单,作为监测点重点监督事项,真正把企业不敢说、不好说、不愿说的问题找出来,努力让制约营商环境的隐形问题‘无处遁形’。”
跟进监督,打通顽疾整治“快车道”。为确保“监10条”任务落地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健全问题清单、交办清单、督办清单“三张清单”监督机制,针对监测的不确定性、随机性等特点,探索建立“一季度一监测、一季度一督导、一季度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分析研判,督促履行好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主体责任。
各监测点努力变被动为主动,围绕监测重点,主动采用上门走访、问卷调查、集中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反馈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建议和诉求,确保企业办事“有门”、纾困“有路”。
“对监测点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综合评估、分类处置,并第一时间交办给有关部门单位,督促他们迅速整改销号,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到有件必交、限时办结、完事反馈。”区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李群介绍。
为凝聚合力、加强协作,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商务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单位,组成营商环境问题处置联动工作组,制定联席联动、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季度会商、联合督查、线索移送、评估奖惩工作机制。截至目前,10个监测点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2条,跟踪跟进推动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健全机制,筑牢营商环境“防火墙”。为保障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营商环境监测点工作职责、运行规则与工作流程。明确“人大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各专工委主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属地解决、转交区级部门解决、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解决”的分层级建议处理办法,以及“每季度报送一次监测信息、每半年一次调研评估”的工作任务,着力打好多主体联动的“组合拳”。
“问题收集了怎么办?”“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如何解决?”区人大常委会在创新建立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员制度的基础之上,还探索运用“1+1+N”机制协商解决营商环境中的问题,即每2个监测点由1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1个专工委负责,N个行业部门专职负责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并按照“服务零距离、帮办手把手”要求,建立月收集、季会办工作制度,制定“点对点”动态监督清单,实施“靶向化”纠治,确保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全部解决在一线。
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袁恒表示:“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人大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就是要给企业‘站台’、替老板‘发声’,将监督的‘聚光灯’照到犄角旮旯,改变过去企业有苦无处诉的局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营商’变‘赢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