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权力杂志宣传宿豫人大——构建“四对四查”执法检查机制
发布时间:2025-09-12
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也是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人大执法检查不同于调研视察,也不同于其它检查,而是从法律法规出发,检查法律法规是否落实、是否完善的刚性监督。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聚焦“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创新课题,立足系统集成、流程规范,探索构建“四对四查”执法检查机制,通过打好“全链条”监督组合拳,实现各环节相贯通、全流程成闭环,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执法检查规程。
9月9日,《人民与权力》杂志公众号刊发了《构建“四对四查”执法检查机制》,宣传推介区人大常委会创新规范执法检查的经验做法。
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切实增强人大执法检查的刚性与实效,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立足系统集成与流程规范,创制以对照条文查职责、对照职责查行为、对照行为查质效、对照质效查整改为核心的“四对四查”执法检查工作新机制。该机制旨在打通执法检查各环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照条文查职责,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执法检查的起点和依据。核心在于厘清执法主体“该干什么”,解决职责不清、依据不明的问题。精准梳理法律条文。在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前,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组成员,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特别是其中关于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程序要求、法律责任的规定,形成清晰的法定职责清单。对照清单核查主体。将法定职责清单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比对,核查执法职责是否依法界定、是否分配到位、是否存在交叉或空白。明确检查靶心方向。据此确定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部门和重点职责,聚焦重点,精准监督,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从一开始就紧扣“法定职责是否依法履行”这一关键。
对照职责查行为,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此环节重点审视执法主体“是怎么干的”,检查其行为是否符合法治要求和程序规定。检查履职全面性。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全面、依法履行了前述确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检查执法规范性。深入检查具体的执法活动,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时限和标准。重点查看执法案卷、工作记录、过程证据等,审查是否存在乱作为、程序违法、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检查机制健全性。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内部工作制度、协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从机制层面保障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对照行为查质效,确保执法效果导向明。执法不仅要看过程是否规范,更要看实际效果如何。此环节致力于评估执法行为“干得怎么样”,推动执法工作从“做了没有”向“做好了没有”转变。评估实施效果。考察法律法规立法目的的实现程度,主要制度设计是否落地生效。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感受和评价。分析典型案例。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具体案件审查执法行为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审视社会反响。重点关注执法活动是否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是否促进公平竞争,是否解决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总体评价如何。
对照质效查整改,确保问题解决成闭环。这是整个机制的落脚点,也是实现监督实效的关键一环。核心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怎么改、改到位”,防止检查“一阵风”、问题“涛声依旧”。精准交办问题。将前三环节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法律实施质效的突出问题,连同相关意见建议,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等形式,清晰、具体地交办给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听取审议整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一竿子插到底。强化结果运用。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等,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依法运用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直至问题有效解决。
“四对四查”机制试行以来,在我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取得了初步成效: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主动梳理职责、规范行为、提升效能,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增强;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法律实施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得到了群众和代表的认可;人大监督的“牙齿”更硬,效果更实,流程更顺,形成了监督工作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和深化“四对四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加强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一机制;探索与预算审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丰富和发展人大监督工作提供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