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五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选举宿豫区人民法院院长、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
宿豫区人民法院院长:冯 莉(女)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