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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冬冬等辞职申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8-31

 

(2022年8月30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冬冬、郑国强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申请,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冬冬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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