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名城核心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9-23
(2024年9月19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大做强电商产业优势,力争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名城核心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名城核心区是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打造“电商名城”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顺应创新发展大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区各职能部门、园区、乡镇、街道,要紧盯“产业繁荣兴旺、多产共融共生、产城互促互进”发展要求,充分凝聚共识、同向发力,不断建强载体平台、培优培强主体、优化产业生态,加快构建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品质化、国际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中走在前、做示范。
二、精准谋划,科学确定核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高质量建设电商名城核心区应当进一步谋划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形成产业支撑电商、电商赋能产业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聚焦新兴电商产业,精准布局“新赛道”。着力构建完善的直播电商生态体系,推动直播内容创新、技术升级和模式优化,聚力“直播+工厂”“二产+三产”发展模式,努力申创省级示范基地,推动直播电商品牌做大做强。突出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扩大,发挥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优势,助力综试区发展,切实做强跨境电商产业。实施“电商+”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动员各类生产型企业与直播基地、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合作,加强项目招引,不断集聚生产企业和电商项目,打造特色电商产业带。
( 二)聚焦数实融合推动,培育发展“新亮点”。坚持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传统电商转型升级。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园区算力中心建设,探索更多典型场景,全力推动三大新地标产业发展。深化与京东等龙头企业合作,抢抓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传统行业的应用,着重培育智慧产业领域企业发展。深化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工作,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数实融合。
(三)聚焦专业人才引培,持续增强“新动能”。鼓励企业自主培育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引培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实际能力的提升和创新成果的转化。完善产教融合,建立人才交流与共享机制,鼓励在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支持高校、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
(四)聚焦发展载体建设,打造产业“新平台”。加快数字经济中心、电商大厦等重大项目建设,擦亮省软件名园品牌,提升数字化发展承载水平。聚焦数字化平台功能应用,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带头构建平台型生态体系,提升产业发展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技术赋能,发挥龙头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的创新引领优势,加强共性技术研发联合攻关。规范数据交易标准,为大数据企业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保障基础。
(五)聚焦产城融合发展,培育竞争“新优势”。坚持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核心区建设始终,全过程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升级,用好高铁新城地缘优势,加快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培育城市发展的新优势。持续扩大电商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大知名数字服务企业招引,提升数字技术赋能水平,加快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形成数字化智能化制造业集群,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中展示发展高度。
三、落实责任,着力完善核心区建设的支撑保障
(一)坚持统筹协调。按照《宿豫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目标。落实《宿豫区支持数字经济中心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发挥宿迁市首支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引领效应。从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
(二)强化规划引领。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我区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将数字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切实抓好规划的衔接、细化和实施。
(三)完善政策支撑。区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优化区级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拓展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体系。制定符合宿豫实际的保障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四、加强监督,不断汇聚核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依法行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行政,认真实施省、市有关数字经济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决定。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创新执法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二)完善考核机制。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以三年为发展周期细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任务,针对不同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并结合实际建立奖惩制度。
(三)加强人大监督。全区各级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本决定的贯彻执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