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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04

 

(2024年10月31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在宿豫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宿豫区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宿豫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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